赴瑞交所上市企業再添兩員大將!
12月13日,天能股份發布公告稱,公司擬境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(下稱GDR),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。
對于此次發行的目的,天能股份表示,公司希望能夠通過此次發行,提升品牌的國際知名度和競爭力,以進一步提高公司在全球市場的地位。此外,此次發行是公司積極響應國內資本市場政策號召、深化中瑞資本市場互聯互通、通過境外資本市場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。
公開資料顯示,天能股份成立于2003年3月,是一家以電動輕型車動力
電池業務為主,集電動特種車動力
電池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、汽車起動啟停電池、儲能電池、3C 電池、備用電池、燃料電池等多品類電池的研發、生產、銷售為一體的國內電池行業領先企業。
去年1月17日,天能股份成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,首發募集凈額為47.30億元,成為行業內首家擁有"A、H"雙上市品牌的公司。截至目前,公司已在浙、蘇、皖、豫、黔五省建成十大生產基地,下屬子公司60多家,是中國新能源動力電池行業領軍企業。
業績上,天能股份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為300.42億元,同比增長12.31%,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4.25億元,同比增長33.73%。其中第三季度營業收入達128.15億元,同比增長22.11%;實現歸母凈利潤6.73億元,同比增長70.90%。
產能上,公司目前擁有鋰電產能總計3GWh,其中2GWh三元,主要用于電動二輪車、電動工具、3C業務;1GWh磷酸鐵鋰,主要用于儲能業務。今年在建產能技術路線為磷酸鐵鋰。未來,公司會將一部分輕型動力電池轉為磷酸鐵鋰技術路線,以此實現成本的優化以及盈利水平的提升。
2021年以來,天能股份多次擴產鋰電池。去年8月26日,天能股份在公告中透露,計劃投資39.7億元,新增10GWh的磷酸鐵鋰電池產能。項目分兩期建設,一期計劃投資11.28億元,達產后形成年產3GWh磷酸鐵鋰電池產能;二期計劃投資28.45億元,達產后形成年產7GWh磷酸鐵鋰電池產能。
今年3月30日,天能股份再發公告稱,公司擬在湖州南太湖產業集聚區長興分區新增用地583畝,投資建設年產15GWh儲能及動力鋰電池項目。項目預計總投資約51.7億元,預計2025年全部建成達產。
12月14日,盛新鋰能也在公告中透露,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,拓寬公司國際融資渠道,進一步推進公司全球化戰略,公司擬發行全球存托憑證(“GDR”),并申請在瑞士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。公司本次發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礎證券A股股票不超過91,189,587股(包括因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而發行的證券(如有)),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普通股總股本的10%。
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天能股份和盛新鋰能之外,為加速全球化布局,已有多家國內鋰電企業正式或擬發行GDR,并登陸瑞士證券交易所。
7月28日,國軒高科、格林美、杉杉股份、科達制造4家國內鋰電企業正式在瑞士證券交易所發行GDR上市,4家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規模超過15億美元。這也是中國企業首次登陸瑞交所。
7月29日,星源材質發布公告,公司擬發行GDR,并申請在瑞士證券交易所/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。10月10日,該公司稱,收到中國證監會于10月8日出具的《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》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。
9月19日,杭可科技公告,擬籌劃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。10月28日,杭可科技公告,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于10月27日出具的《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》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。
9月30日,杰瑞股份發布公告稱,公司籌劃境外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。10月19日,先導智能公告,公司擬發行GDR,并申請在瑞士證券交易所/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。12月7日晚,先導智能公告,公司近日獲得瑞士證券交易所監管局關于公司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條件批準,瑞士證券交易所監管局同意公司發行的GDR在滿足慣例性條件后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。
10月28日,華友鈷業發布公告,公司擬發行GDR,并申請在倫敦證券交易所/瑞士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。12月6日,華友鈷業發布公告宣布,近日,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提交的擬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,認為所有材料齊全,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。
11月8日早間,欣旺達發布公告稱,公司正在申請發行GDR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上市。11月14日,欣旺達在瑞士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。
天賜材料11月24日公告,公司擬發行GDR,并在瑞士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。
公開資料顯示,GDR是指在全球公開發行,可在兩個或更多金融市場上交易的股票或債券。今年2月,證監會發布《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》,允許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發行GDR,且將境外市場拓展到瑞士、德國等國的交易所。
通過GDR發行機制,A股上市公司無需在境外直接發行股票,而是通過在境外發行GDR進行融資,境外投資者也無需持有及交易A股股票,可通過認購及交易GDR實現對境內A股上市公司的投資。
業內人士認為,國內上市公司通過發行GDR在境外上市,在加快國際經濟交流、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的同時,還有利于提高企業在海外市場的知名度。
電池聯盟注意到,選擇到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,大多數都把上市的目的地定在瑞士。這是因為瑞交所是歐洲最大、流動性最強的交易所之一,與其他歐洲上市地點相比,其平均估值較高,且具備審核時間短、監管要求寬松、地緣政治風險低等優勢。且在一般情況下,A股上市公司在瑞士發行GDR時不會產生額外的瑞士流轉稅和交易稅成本。
我們有理由相信,未來,將有越來越多的鋰電企業“出海”,選擇到瑞交所等海外交易所上市!
(責任編輯:子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