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文:五類電池材料調整后退稅率為13%
時間:2015-01-09 11:15
來源:中國電池雜志—中國電池網
作者:肖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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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《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》(2014年12月31日財稅〔2014〕150號),通知指出,經國務院批準,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。
通知規定,調整下列產品的出口退稅率:(一)提高部分高附加值產品、玉米加工產品、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。(二)取消含硼鋼的出口退稅。(三)降低檔發的出口退稅率。本通知第一條第(一)項和第(二)項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,第一條第(三)項規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執行。提高玉米加工產品出口退稅率的政策執行至2015年12月31日。具體執行時間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(出口退稅專用)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。

通知中涉及到電池行業中:鎳的氧化物及氫氧化物、六氟磷酸鋰、錳酸鋰、鋰鎳鈷錳氧化物、鎳鈷錳氫氧化物等五類材料調整后退稅率為13%。受此影響,國內A股上市公司,多氟多、振華科技、當升科技、金瑞科技、杉杉股份、華澤鈷鎳、雅化集團、吉恩鎳業、江特電機、廈門鎢業等將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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