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鑫創業打拼6年,專注發展新能源汽車充電技術,正投身創業大潮,這讓只見了一面的以色列道路安全管理局委員會主席西瓦·帕提爾送給他一句評價,“你很像我們以色列人”。
去年4月,李鑫的普斯迪爾公司和以色列最大的高科技產品研發公司ZAE合作,成立中以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研究中心。《以色列郵報》大篇幅報道此事,稱此次合作讓以色列
電池更換技術在中國“重見天日”。
據上海政府網5月9日消息,為鼓勵上海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,促進上海市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發展,制定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。
辦法指出,鼓勵電力等企業發揮技術、管理、資金、服務網絡等方面的優勢,組建專業的充換電企業。對其建設的充換電設施給予財政資金補貼,補貼資金在國家充電設施建設獎勵資金、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。辦法還指出,對專用、公用充換電設備,給予30%的財政資金補貼。
隨著新能源公交車、電動汽車等能源交通工具不斷推廣,充電設施建設日趨重要。記者3月9日從市城鄉規劃局了解到,《贛州市中心城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專項規劃(2015-2030年)》日前已獲市政府批準實施。《規劃》明確,到2020年,中心城區建設公共充電服務體系充電樁816個。

為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,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發展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4〕35號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5〕73號)、《省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》(蘇政發〔2014〕51號)和《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》(蘇政發〔2014〕128號)及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無錫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(2015—2017)的通知》(錫政辦發〔2015〕128 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實施意見。
日前,電動汽車資源網獲悉,《惠州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實施細則(暫行)》印發,標志著惠州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政策正式落地。根據該細則,2015年l月至2017年l月,惠州市試行0.75元/千瓦時(不含電費)的上限標準,允許下浮。惠州市級財政對本市范圍內的充換電設施按其服務能力(主要參考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)進行一定比例的配套補貼。具體為:直流充電樁(機/終端)按220元/千瓦的標準補貼,交流充電樁(機/終端)按40元/千瓦的標準補貼,換電站工位按20萬元/工位的標準補貼。
由李鑫在2010年創立,擁有30多項充換電技術自主知識產權,其電池包項目獲得國家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持,參與多個國家電網充換電樣板項目建設。去年,國內新能源汽車的產量增加4倍,齊夫想深度融入市場,一個他已看見的巨大市場。
“如果我只是出售技術,那我可以找歐洲人。”齊夫很直接。“有人拿錢直接買我們的技術,這不是我們想要的。我們希望看到大量的汽車,不冒煙地行駛在各個角落。你理解嗎?”
也許某一天,當我們開上那些有著以色列印跡的新能源汽車時,我們會想起那些白發蒼蒼的以色列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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