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夏,全國大部分城市經歷了暴雨侵襲,讓很多電動汽車“擱淺”。某晚,北京竟有200多輛電動汽車因暴雨導致車輛故障。7月7日,南京玄武區徐莊軟件園環園東,兩輛電動客車因泡水,先后起火。
充電、
電池故障、碰撞等都是導致事故的主要誘因。去年4月26日,深圳一輛電動客車充電時,由于過充引起
電池過熱失控,從而引發火災;今年5月14日,珠海一輛電動客車在運營過程中,因電池故障導致起火。
據工信部統計,自2009年以來,我國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共31例,其中2015年以來發生17起,今年上半年發生8起。截至2015年底,事故率達到0.17‰,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一倍多。而隨著老舊車輛的增多,安全形勢將更加嚴峻。
電池設計存在隱患
從31例事故分析發現,動力電池故障為主要原因。電池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液體浸泡、隔膜破損、絕緣損毀的情況下,會發生短路,造成電池過熱起火。隨著使用時間的增長,電池會逐步老化,導致各項參數發生改變,不安全因素增加。
此外,由于我國安裝和組裝電池組的機械化程度不高,導致生產的單體電池或電池組的生產一致性不高,質量參差不齊,電池漏液現象時有發生。電解液一旦泄露接觸氧氣,會迅速分解燃燒,并從單體擴散到電池組,造成安全事故。
還應注意的是動力電池系統在設計上也存在缺陷,有的電池喉箍(軟硬管的連接物)位置不對,有的電池內部高壓附件及線路排布不合理,有的電池系統防護設計欠缺,這些缺陷易導致冷卻液泄露、短路、外殼破裂、接插件松動等問題。
由于很多動力電池組的密封性、抗壓性并不符合國家標準,遇暴雨天氣或泡在水中,電池組容易進水。而車輛發生碰撞后,由于電池組抗壓性不夠,受擠壓后易變形,造成內部短路。
充電設備質量不一
目前,很多動力電池的BMS缺少充電異常保護機制,充電設備缺少主動保護機制,監控系統缺少相應的報警機制,導致過充現象時有發生,引發火災。
有些廠家的充電設備存在質量問題,比如BMS發出充電停止指令時,充電機不能立即停止工作,造成過充引發火災。還有充電樁材料、密封工藝達不到要求,造成充電槍拉弧、著火、甚至爆炸。
針對上述質量問題,我國已于2016年1月1日實施了5項新標準,但是數量眾多的未達標老產品,目前還仍在廣泛應用。此外,我國許多地方對現有立體車庫、地下車庫進行改造,大規模安裝充電設施。這些車庫晚間充電量高,瞬時用電量大,一旦一個充電樁失火,可能會引起連片火災。
整車結構設計缺陷
目前,整車結構在防火、碰撞、防水、防觸電等方面的設計上,仍存在缺陷。有些整車在設計時,防火隔離沒有安全保障,電池和乘客艙之間沒有形成熱隔離。起火后,沒有預警通知,不能及時、有效滅火或延緩火情。在逃生方面,尤其是電動客車,沒有專用逃生門,導致發生火災后,乘客無法快速疏散。
碰撞方面,大部分電動汽車仍沒有實現高壓斷電和絕緣預警等安全防護功能。由于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一般安裝在車底,而高壓部件一般布置在車身前部,所以一旦正面撞上硬物或底盤被刮破,可能損壞高壓部件或擠壓電池包,造成觸電或短路,可能引起火災。
另外,受制于我國制造工業的水平,整車的密封性相對較差,大部分車型未達到IP67安全防護等級(防塵、防水)。在暴雨等惡劣天氣下,車身甚至關鍵零部件進水,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,而電動汽車一旦長時間泡在水中,易引發火災。
在防觸電方面,目前電動汽車在設計和生產工藝上略顯粗糙,車輛內部有裸露的導線,而且無防護欄、金屬網等防止乘客直接接觸的防護設備。特別是當電動汽車發生碰撞時,高壓系統沒有隔離和絕緣措施,也沒有高壓監控系統,容易發生觸電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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